— 默鱼sum —

THE LONGEST DAY 第十四章


2005.7.14

 洛基每次写书之后最讨厌的就是签售活动, 他才刚刚四十,就已经得了肌腱炎,就算那他娜塔莎脱光衣服站在他面前他都不愿意再做下去了。

 “我说我退休真的不是玩笑话,这是我最后一次再搞签售。”洛基给自己的手腕上完药之后坐在轿车里对他的编辑说。

  “你为什么要跟钱过不去?”

  “我为什么要跟命过不去。”

  娜塔莎翻了个白眼对他说:“我已经很仁慈的将最后一站放在洛杉矶,签完就能回家,你的签售之旅到此结束。”

  洛基回他一个冷笑:“资本家。”

  在娜塔莎的眼里资本家可不是骂人的话,她开开心心地接受这个称赞,还特意拿出行程单对他说:“你下周三还有一个脱口秀要上,还有两个电台采访,一个杂志采访,还有,对了你还要去参加一下乔纳森的晚宴。记得这几天锻炼一下,你真的胖了。”

  “娜塔莎,看看你那鼓起的肚皮和将要出来的双下巴,你怎么有自信说我胖?”洛基被踩到痛脚,奋起反击。

  “洛基,你要知道,世人不会对一个孕妇的身材加以苛责,但是对于中年男人,特别是名人可没有那么好的忍耐度哦!”娜塔莎是洛基的克星,一直以来。

  “今天要签多少本?”

  “一千五百本。”

  洛基本来立起来的身子又塌回去了,嘴巴里絮絮叨叨地说些什么,看嘴型应该是F打头的单词。 

  从下午一点开始,签售处还是排满了人,洛基虽然性格讨厌,但是这无法展现在读者面前,是的,现在的作家基本上都是好莱坞的演员,算是演艺圈名人,需要卖些粉丝人设。所以洛基在签名的时候都会面带微笑,然后说出如下几句话:

  “你叫什么名字?”

  “当然可以写这个。”

  “真是可爱/漂亮/高雅。”

  “HAVE A GOOD DAY.”

  洛基每每这个时候就觉得自己是设定好面部表情和语言程序的机器人,他的大脑完全没有运作。

  “你好,请问您叫什么名字,想写什么?”洛基看见递到自己面前的书自动说出以下句子,然后飞速地在扉页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索尔·奥丁森,帮我写下七月十五就好。”

  洛基没抬头,他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马克笔深深地顿了一下,在纸上留下一小滩墨迹,然后签上了索尔的名字和7.15。

  洛基抬头看了索尔一眼,洛基认为这是自己对读者的应尽的义务,还对他笑了笑,可是这一眼,他都没看清索尔现在的模样,等签下一位读者的时候,他都有种错觉,刚才真的是索尔吗?

  之后他总是用余光瞅着外面,确定下自己不是在发癔症。

  下午四点半,洛基终于将最后一本书签完,还跟一群书迷合了影,站起来的时候脚步都有些虚浮,更不要谈他可怜的手腕。

  “我要来杯咖啡,再来个布丁缓缓。”洛基边走边说。“还要人给我送回家,对,我要司机。”

  娜塔莎在没有人妨碍她赚钱的时候是很好说话的,对于洛基的各种要求她基本上是全部满足。

  “还有····”洛基还想说些什么,可是看到远处出现的人,他再也说不出什么了。

  “还要什么?”娜塔莎拿着本子记着,可是洛基没听到,他只是摆摆手,对他们说都不需要了,下班吧。

  洛基是个现实主义者,利己主义者,他从不会做太多无用的幻想,什么时候会遇到索尔?会不会在什么街头的转角处遇见?不,他从来没有想过,他只希望不要在男厕所的便池旁遇到就是万幸。

  索尔站在书店的角落等他,拿着他的书,胡子拉碴的样子让人胡误认为是流浪汉,洛基有些不是滋味,索尔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咳咳。”洛基走到索尔旁边,假装咳嗽了一下。

  “工作完了?”索尔抬起头。

  “hi,过的怎么样?”洛基尴尬地笑着,说些客套话。

  “失败的中年人样子,又离婚又失业。”索尔自嘲地说着。

  说完这句话两人之间又没有话说了,对于中年人来讲,无缘无故的沉默是最可怕的存在。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相互看着,心里都在想着再说些什么。

  “不如……”

  “要不……”

  两人同时开了口,刚吐出一个音节又尴尬了。

  “你先说。”索尔说。

  “要不去旁边的饭店吃饭吧,你吃了吗?”这是废话,洛基说完就后悔了。

  “没有。”

  所谓久别重逢,尴尬远比热络多,特别是对于两个已经不太亲近的人。

  “你怎么找到我的?”洛基边扯些有的没的边打发上菜的时光。

  “我加入了你的粉丝俱乐部,毕竟你的电话和地址早换了。”

  “是啊,你怎么。”洛基想说你怎么突然想起来找我,这样说又有点让索尔难堪,洛基马上转了话题,“你来这边是想度假吗?”

   索尔没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反应了半天,才说出口:“我和简在整理房子的时候找到你给我写的婚礼致辞,我……”

  洛基的脸色有些变化,他一边努力笑着又努力压抑自己心虚的表情。

  “居然还能找到,都是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了,快十年了吧!”

  索尔因为时差原因红着的眼睛看着洛基,“简还跟我说了一些话,弟弟,不,洛基,我觉得我要问问你。”

  突然,洛基抬起左手撩开衬衣的袖口,看了看手表,对索尔说:“抱歉,我记起来我今天还要去找托尼,我要去趟旧金山,我跟他约好的。你应该很累了,这是我家的钥匙。”洛基从一串钥匙中抽出一个,“还有这是我的地址,你叫辆出租就好。”他手有些抖,写下这些单词的时候。“我先去付款,你好好吃饭吧。”说完拿着账单就到吧台去了。

  洛基匆匆忙忙地走出饭店,坐上驾驶座,等开出十多公里他才找回神来。

  真是落荒而逃。

  洛基知道索尔要说什么,他一直敏锐,他不想听,这件事对于洛基来说已经尘封在岁月里,他不想被索尔嘲笑,也不想被任何人提起,这是他的尊严,而对于洛基来说,尊严大过一切。

  从洛杉矶开到旧金山要八个小时,他的车沿着公路开着,开累了就到加油站买一杯咖啡,站在空无一人的加油站,洛基觉得自己似乎又回到青年时光。

  有时候年轻不代表好事情,人到中年的洛基深有体会,年轻意味着贫穷、冲动、自卑又自尊、最重要的是他对索尔的看重。

  明明生命中有很多事情比爱情更重要,可是年轻的时候爱情比一切都重要。他想见托尼,也许他活的比他更通透,能告诉他将如何面对索尔,面对他自己。

  到达旧金山的时候是凌晨四点多,海岸线已经开始泛白,要不了十分钟洛基就能欣赏到金门大桥的日出美景。CD里放着《加州旅馆》,手边是冷掉的热狗和咖啡,一切一切让人怀念上世纪八十年代。

  洛基有些想哭,不是因为年轻的八十年代,也不是因为这首歌,而是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以为自己已经长大,可事实上他还是那个既自卑又自负的年轻人,无论他多么出名多么有钱,在索尔面前,自己还是那个站在奥丁门外失意的少年。

  洛基活了将近四十年,生离死别的时候都没有哭过,但偏偏是今天在车里,洛基第一次想哭,不为什么,只是为了自己摆脱多年依旧没有出息地爱着一个人。然后他真的哭出来了,反正凌晨四点的道路上不会有人注意一辆车驶过,旧金山也不会在意是否有一个男人在车里伤心的哭。

  洛基这时候才想起来,按照美国时间,今天才是七月十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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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评论啊!!!难道锤基已经冷到这个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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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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