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默鱼sum —

THE LONGEST DAY 第三章上

  

  周五晚上的城市是躁动的,那些年轻的肉体都会在这一天晚上拥入大大小小的酒吧,喝酒唱歌或是打炮,这些活动都是减压的好办法,洛基也一样,不过他去酒吧的目的并不是减压或是勾搭一个可以上床的人,只是单纯的不想回到公寓,看室友的脸。

  洛基这天来的比较早,酒吧还没有什么客人,托尼看到洛基这么早来感到十分惊讶。

  “我是不是要调一下时钟了,有些不准啊!”托尼·嘴炮·斯塔克看着洛基有意识的嘲讽了一下。

  “感谢我那蠢透了的签约作者,我可以提前下班。”洛基坐上自己常坐的位置,托尼也很有默契的送上一杯杜松子酒。

  “艾尔·斯密斯?她可是畅销作家啊,你最近的奖金一定相当可观。”

  洛基听到这样不伦不类的夸奖之后,喝了一大口酒,然后组织好语言准备好好控诉一下当下文学已死的社会。“那也改变不了她写的书很烂的事实,现在的人是怎么了,读完九年级就可以出来写书了吗?我的老板以为我坚实的英国文学功底可以让这本书看上去没有那么烂,但是错了,我除了能给她替换点同义词,改改长句就再没有可以做的了,我以为这样的烂书出完一本,读者看后觉得这么无聊、粗俗的语言和情节之后,就不会再买了,销量肯定好不到哪去,但是我高估了美国的读者了,这样烂的书出了一年又一年,我在出版公司这两年来就是给这样无聊的情色小说修改语病,天啊,英语要完了。”

  托尼掏掏耳朵,他太长时间没有听完这么长的话了。“我说,不是所有人看书都是为了接受教育,他们只是想在无聊的上班路上打发打发时间,你说的那本书我也看过,我只能说,姿势不错。”

  洛基用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回应了托尼的回答,然后闭着眼睛喝完剩下的杜松子酒。“所以说,文学已经完了,这是个娱乐至死的时代。”

  “你知道你现在说的话特别像正在经历中年危机的中年人吗?”托尼边擦杯子边说着。

  “知道。”

  “那就不要说这个了,我可以介绍几个不错的妞给你认识,或者汉子?”这样的话题才是托尼喜欢的,聊文学这种东西太浪费生命了。

  “我这几天要搬家,感谢上帝,因为那本愚蠢的小黄书,我终于有钱可以搬离那间公寓了,这是艾尔·斯密斯做过的唯一一件好事。”

  “那索尔的信怎么办,他要是再给你寄信不就找不到你了?对了,最近收到新的信了吗?”

  “呵呵,索尔估计已经把我当做心理医生了,信变得越来越长,什么烦恼都要给讲述一遍,我想英国经济确实是不行了,最近连医生都掏不起看心理医生的钱了。”

  “又有什么新鲜事?”

  “没有什么,就是美式拼写和英式拼写混用,你知道吗,看到这样的单词的时候我就像吞了苍蝇一样十分恶心,还有这样的句子为什么会出现在受过十八年教育的人的身上,比如:‘前天我的教授跟我谈了,问我决定好去哪个科室,我不知道去哪个科室因为哪个科室我都他妈的不喜欢,如果一定要选的话我就去影像科好了,为了不用换班我真的什么都能干的出来。’就这样一句话,你知道有多少语法错误吗?介词后面要用不定式,每个句子用主谓宾齐全。索尔这个人真的就只适合当医生,因为写出来的字根本就看不懂,也就不用暴露他那可怜的智商了。”

  洛基真的是一口气说完这些话的,边说托尼边给他倒酒,嘴边还自言自语的说着‘慢点、慢点。’

  “我觉得你喜欢索尔。”

  听到这句话的洛基差点把酒喷到托尼的脸上,“你一定在逗我!”

  “没有,你每次收到索尔的来信都会跟我谈谈,我知道,你是想说骂他。可是你没发现自己可以背出索尔来信上的句子吗?还有····”

   “我这是职业病,我只要看到这样可笑的句子脑子就会自动纠错,而且你知道我喜欢男人女人就在这里下定义,还有他曾是我哥哥。”洛基义正言辞的解释。

  “你知道,当所有可能都排除掉,剩下的就是再怎么不可能也是答案。”托尼的身子向前倾,眼睛直直地注视着洛基的眼睛。

  “不要以为你看了几本福尔摩斯就以为自己是夏洛克,你这样是没有办法调查出你的男朋友斯蒂夫和他的青梅竹马吧唧有什么奸情的。”洛基不屑的回敬道。

  听到斯蒂夫的名字托尼就没那么张狂了,“不能吗?我正在学习基本演绎法,哎,你说我该怎么办。”

  洛基抿了一口酒回答说:“你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去雇一个私家侦探呢,一味的在这里猜忌有什么意思。”

  “斯蒂夫知道会离开我的。”

  “那就不让他知道。说谎都不会的人生不知道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呃~挺有道理,不说这些了,你搬到哪里?”

  洛基仰头向上想了想,然后摇摇头,“还没背下来。”

  “你搬好家之后我会带上斯蒂夫到你家去吃饭的。”托尼很肯定的认为洛基一定会同意这样美好的提议的。

  “你一定在逗我,我们有很熟吗?”

  “当然,我一定是你在波士顿唯一的朋友,英国佬。”

  洛基没有理他,突然有一个人称自己为朋友的经历在洛基的人生中并不多见,他已经习惯自己一个人干所有事情,人一多反而很不自在。索尔应该不会这样,他从小是被很多人的喜爱包围长大的,爱对于他来说应该是理所当然的,特别是父亲的鼓励,这本是他理所应当的。洛基发觉自己又想到索尔了,这让他很不自在,“我先走了。”他放下酒钱就于托尼告别。

  托尼有些看不明白,对于他这样的人,热闹总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而酒吧的热闹还没开始,为什么洛基要离开?

  “别走啊,好戏还没有开场啊!”

 

   洛基来波士顿已经两年了,适应了这里的冬天,找到了不错的饭店和书店,知道自己周末在哪里可以消磨时光,又在哪里可以找到可以消耗欲望的地方,这些都是最近一年才知道的。可是他的日子过的并没有比过去更开心,他的梦想,在办公室日复一日的打字中消耗的差不多了,他已经忘了自己上次提笔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虽然理智告诉洛基不要想梦想这样虚无缥缈的事情,当作家这样话说出来只会让人笑话,上次托尼还问过自己的梦想不会是要当一个作家。

  “为什么你要这么武断地下这样的判断?”洛基盯着托尼问道,有一点紧张,像是戳破了伪装一样,倔强的不想让人发现。

  “现在谁会去读英国文学这样的专业啊,而且牛津大学?一听就是····”托尼没有接着往下说,是什么?除非是托尼可怜的词汇量想不到什么确切的词,要么就是想说,就是无用的理想主义发源地。

  洛基从来没有向别人说过自己的理想是什么,除了索尔,在自己还愿意向外界敞开心扉的时候,洛基曾经向索尔透露过自己想当作家的愿望,‘能写一部有趣又真实的小说是一部多么伟大的事情,哥哥。’索尔一直支持他所有决定,可是那时候洛基知道,自己肯定不会成为一名作家,而是医生,毕竟奥丁是位有名的医生,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鼓励,洛基想不出除了做一名优秀的医生之外还能做什么?

  如果不是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听到母亲和父亲吵架,他大概现在同索尔经历着同样的烦恼,可是命运就是让他听到了。听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了解到自己为什么一直以来努力的讨好都无法得到父亲的赏识,从那时起,洛基就不想那么努力了。

  洛基早就明白一个道理,这个世界对于努力的人一点都不友好,如果努力的话也要装作不努力的样子,因为一旦失败,努力也是可笑的把柄。世人都喜欢不努力的成功,他们热爱天才,那样的故事才有人听,谁会想听每天枯燥又难过的奋斗史?他们只想听一个充满戏剧性的故事。

  洛基25岁的时候已经决定,自己的墓志铭绝对不能写上:这是一个不怎么幸运又很努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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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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